- 经济:按协议收取约金(如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
- 权益剥夺:终止特许经营权、收回品授权;
- 律追责:品方可依据《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主张损害。某服装品例显示,私自采购仿制品导致加盟商被索赔50万元。
• 例外情况的“逃生通道”
在特定场景下,第三方进货可能被允许:
✓ 总部书面同意:如区域缺货时申请临时外采;
✓ 辅助性商品:与主营产品无冲突的周边商品(需提前报备);
✓ 成本优化条款:当总部供货显著高于市场时,部分合同允许比采购。
风险对冲策略
加盟商若考虑外采,需执行三步风控:
① 深度解析合同:重点标注“商品来源”“约责任”等章节;
② 成本效益分析:比较总部供货与第三方采购的综合成本(含物流、品控、售后);
③ 律意见征询:托律师评估约风险与潜在损失。
~ 灰地带的“律边界”
即使合同未禁止第三方进货,也需惕隐性侵权。例如:
⚠️ 使用品销售非授权商品,可能构成侵权;
⚠️ 外采商品质量不达标引发消费者,品方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追溯加盟商责任。某餐饮加盟店因使用劣质第三方食材导致食物中,最终品方与加盟商共同承担责任。
❗ 约的连锁反应
一旦反合同进货限制,品方有权采取多重措施:
➤ 合同条款的“生线”
▲ 关键需协议中的“进货限制条款”。例如,部分合同会规定“所有商品必须从总部采购”(如某零食品明确要求使用统一供应链),而另一些合同可能允许“部分非心产品外采”。若条款未明确禁止第三方进货,加盟商可尝试与品方协商补充条款,或在区域独家范围内灵活调整货源。
♠️ 律框架与合同约束
加盟店能否从第三方进货⁉️其合性心取决于加盟商与品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特许经营的本质是“统一经营模式”,品方通常要求加盟店使用指定商品或服务以维护品一致性。若协议中明确约定“禁止外采”,加盟商擅自采购第三方货源即构成约❌,可能面临、保证金扣除甚至解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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