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乘用车

纯电动乘用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驱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主要由电力驱动系统、电源系统和辅助系统三部分组成。

2015年,《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 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发布。同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2017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发布,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当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内的相关规范。2025年4月,中国首批纯电动乘用车能效测评结果发布。9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文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将纯电动乘用车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入十大重点产业。

随着动力电池的成本下降和技术进步,纯电乘用车的充电效率和续驶里程将会大幅提升。同时同一配置下,纯电乘用车与燃油车之间的价格差距将进一步缩小,加速实现“油电同价”,使纯电乘用车成为更多用户经济实用的选择。

概念定义

纯电动乘用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驱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一般采用高效率可充放电的动力蓄电池为动力源。因此,纯电动乘用车的驱动电机相当于传统汽车的发动机,动力蓄电池相当于原来的油箱。电能是二次能源,可以来源于风能、水能、热能太阳能等多种方式。

发展沿革

2010年开始,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的支持和指导下,中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汽标委)开展了包括纯电动汽车在内的中国电动汽车标准体系研究与建设工作。纯电动乘用车标准体系主要涉及车辆、零部件和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已经基本完善。

2015年,《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 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发布。同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2017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发布,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当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

2021年度发布的与纯电动乘用车相关的主要标准(修订或新发布)。5月10日,《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这是中国汽车行业在换电领域制定的首个基础通用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可换电电动汽车所持有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可进行换电的M1类纯电动汽车。

2025年4月,中国首批纯电动乘用车能效测评结果发布。其中“一级能效”认证率超过九成。此次测评覆盖了轿车、SUV等10余款市场主流纯电车型,围绕行车能效、空调能效、驱动能效、补能能效四个维度共20余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结果显示,首批测评车型能效表现均超行业平均水平,90%的车型取得“一级能效”认证。9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文决定,将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组成

纯电动乘用车主要由电力驱动系统、电源系统、和辅助系统三部分组成。

原理

纯电动乘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动力蓄电池输出电能(电流),通过控制器驱动电机运转,驱动电机输出的转矩经由传动系统来驱动车轮前进或后退。电动汽车续驶里程与动力蓄电池容量有关,动力蓄电池容量受诸多因素限制。要提高一次充电续驶里程,必须尽可能节省电能。

分类

通常以长度、轴距划分纯电动乘用车的级别,中国纯电动乘用车分为微型车、小型车紧凑型车、B级车、中大型车、大型车六个级别;又可分为基本型乘用车、SUV、MPV、跨界车等。

相关规定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纯电动乘用车科研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独立法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新建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纯电动乘用车”,包括纯电动和增程式(具备外接充电功能的串联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分别指国家标准GB/T 19596-2004《电动汽车术语》中第3.1.1.1.1款和第3.1.1.1.2.1款所定义的车辆。“乘用车”包含轿车和其他乘用车,是指整车(含底盘)为自制的、国家标准GB/T 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第2.1.1.1款至第2.1.1.10款所定义的车辆。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新建企业投资项目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五条 新建企业投资项目应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规定。

第六条 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

新建企业可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

第七条 新建企业的投资主体应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供投资项目申请企业的企业概况、基础能力、试制样车说明及证明材料。

第八条 新建企业的投资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与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规模和融资能力。

(二)具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从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样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具有专业研发团队和整车正向研发能力,掌握整车控制系统、动力蓄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

(三)具有整车试制能力,具备完整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试制条件,包括车身及底盘制造、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主要试制工艺和装备。

(四)自行试制同一型式的纯电动乘用车样车数量不少于15辆。提供的样车经过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验,在符合汽车国家标准和电动汽车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在安全性、可靠性、动力性、整车轻量化、经济性等方面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九条 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备纯电动乘用车整车正向开发能力的研发机构。至少具备整车及动力系统匹配、整车管理系统、车载能源管理系统、车辆轻量化、车辆安全等关键技术的设计开发能力、试验检测能力以及对整车产品运行状态的监控能力。

(二)与生产纲领、产品结构相适应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以及动力蓄电池系统集成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和一致性保证能力。

(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

(四)新建企业要有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等社会责任的承诺和措施,并提供担保企业和经公证的担保期不低于5年(以项目建成投产为起始点)的担保合同。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依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申请进行审查,并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意见。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对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由纯电动乘用车行业专家库中的专家组成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投资项目申请企业提供的附件一和附件二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 纯电动乘用车行业专家库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建。

第三章 准入管理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完成建设后,新建企业及产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相关要求,通过考核后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按单独类别管理。

第十三条 新建企业生产的纯电动乘用车产品应使用该企业拥有所有权的注册商标和品牌,且符合乘用车、电动汽车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所采用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应当是符合空气动力汽车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新建企业须提交对纯电动乘用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的质保承诺,质保承诺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新建企业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可提出延期申请,审查通过可以延长有效期,每次延期不超过3年。

第十五条 新建企业应建立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保证实际生产的产品与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相符。对企业生产未经许可或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建企业承诺履行情况、售后服务保障情况、产品安全性和一致性等方面开展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建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能保持生产准入相关条件或已经破产的企业,依法撤销、注销或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暂停期间,企业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变更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新建企业投资项目和准入管理的监管及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7月10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相关标准

国家标准《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 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北汽蓝谷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蓝谷智慧(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中航光电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欣旺达

经营状况

2021年,中国全年上市了83款新能源车型,其中纯电动62款,占比达75%,在新能源车里占绝对主流;插电混动车18款,占比20%;增程式混动3款。在售新能源乘用车车型基本覆盖全部细分市场。新能源乘用车基本实现网联功能全覆盖,头部企业陆续投放搭载V2X技术的量产新车;L2级驾驶辅助系统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接近38%,高等级自动驾驶进入示范应用。2021年,纯电动乘用车平均续驶里程达到了400km以上。

截至2023年9月,新能源乘用车累计销售339.3万辆,同比增长23.1%,在整体乘用车市场中渗透率达22.1%。对比过去两年的销量高增长,2023年,纯电市场增速有所放缓。分析其内部构成主要是A00产品大幅下滑导致,2023年1-9月A00纯电市场销量47.9万辆,销量较同期下滑26.8万辆,同比下滑35.9%。

发展趋势

趋势

整车方面:整体续驶里程会呈逐年增长趋势,400km以上续驶里程车辆占比快速提高。

动力电池方面:总体向快充、长续航、高安全、低成本方向发展;充电性能持续提升,2C-4C快充电池逐步推广.800V高压快充在中高端车型推广应用;电池集成技术不断演进,集成度越来越高,CTP和CTC已成为重点发展趋势;特斯拉的Structure 电池是当前集成度最高的方案,这对电池的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不再考虑维护问题;另外,无热扩散技术发展也将极大提升动力电池安全性。

电驱动系统方面,主要有两个方向:第一,零部件性价比持续提升,主要通过工艺改进,材料替代等实现。如永磁同步电机、扁线电机、碳化硅模组替代、油冷电机的应用等。第二,系统集成优化升级,实现多部件物理结构、功能和性能的融合与优化;如将电机、电机控制器,减速器、OBC、DC/DC、 PDU等独立部件融合为“三合一”"多合一”,并逐步从硬件融合,向电气融合、芯片融合演进。

智能驾驶方面:100TOPS以上车规级计算芯片将实现量产装车;多车企L2++车型量产,搭载自动驾驶功能车型有望进入市场;域控制器实现技术突破,由单域控制向跨域融合形态过渡;整车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实现从边界防御向主动纵深防御体系跃升:主动防护技术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通过对车辆进行全面、实时的安全威胁监测、预警与分析,实现更高效安全的整车防护;纵深防护技术在原有网联防御(仅在外网接口处加入信息安全防护模块)的基础上,形成了网联防御、内网防御、ECU防御的多层防御体系,在车型正向开发过程中即在各层级功能模块设置安全防护,全方位保护车辆信息安全。

智能座舱方面:智能座舱芯片算力持续提升,端云融合进一步支撑持续增加的算力需求,多模态交互成为主流趋势。语音交互向个性化、自然化、定制化方向发展,智能式主动服务也是重要发展方向;座舱感知传感器数量持续增加,“第三空间"场景功能不断丰富。

随着动力电池的成本下降和技术进步,纯电乘用车的充电效率和续驶里程将会大幅提升。同时同一配置下,纯电乘用车与燃油车之间的价格差距将进一步缩小,加速实现“油电同价”,使纯电乘用车成为更多用户经济实用性的选择。

措施

车规级MCU

中国的车规MCU一直被欧美日大厂所垄断。根据IC Insight的报告,瑞萨电子公司恩智浦半导体公司德州仪器英飞凌CYPRESS意法半导体六家公司一直为车规MCU最大的供应商,2020年六家的全球份额超过95%。在中国,车规MCU的国产化率低于5%。“缺芯”让国产MCU受到关注。一方面,疫情影响了MCU制造和封装的产能;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又极大催生了车企对MCU的需求。缺芯潮由此到来,为国产MCU带来上车测试的机会窗口。许多过往不做MCU的车规芯片企业,新开出了MCU产品线,如杰发科技、芯驰、比亚迪等;一些曾经专注于消费、工业级的MCU公司,也纷纷尝试人局车规MCU,如上市公司兆易创新复旦大学微等已经获得了一些上车机会。由于车规MCU对安全性和可靠性有着极高的需求,产线搭建相比其他类型的芯片也更为复杂,一般需要五年左右,国产车规MCU要真正占有一席之地,中国MCU企业一方面还需要和主机厂建立更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另一方面需要快速提升产品的一致性、可靠性和性价比。

汽车操作系统

随着电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不断深入,智能车控,车载操作系统逐渐成为未来重要发展方向。中国自主汽车操作系统面临以下挑战。一是在传统车控操作系统基础薄弱,话语权仍然不强。二是智能车控、车载操作系统仍处于发展初期。虽然涌现出了百度集团阿里巴巴集团等有实力的企业,但在智能车控、车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软硬件兼容适配等方面仍需强化。三是生态支撑能力有待加强。中国在车控、车载关键核心标准制定应用软件以及配套硬件供给方面与国外仍存在一定差距。建议发展路径:一是加强实时嵌入式操作系统的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形成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汽车电子实时嵌入式操作系统产品体系。二是支持车企与操作系统企业加强合作,研发符合国产汽车硬件配置的车控操作系统行业标准,提升车控操作系统领域话语权。三是加快布局,大力发展智能车控,车载操作系统,协同推进,推动车控、车载应用软件及配套硬件联动发展。

L3级自动驾驶技术

L3相关技术可以支持车辆在特定条件下实现L3级自动驾驶,但运行条件还比较有限。L3规模量产之路上的瓶颈,除了法规标准之外,亟需突破的还是技术,涉及传感器性能,算法、系统架构、功能安全、通信实时性与安全性等多方面还需要显著提升优化。L3走向市场,一方面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出台和完善,推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需要全链智能共同协作,推动实现商业化场景持续落地。

参考资料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 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中国政府网.2025-09-27

关于环保汽车的那些税收政策.广东税务.2025-09-29

国内首批纯电动乘用车能效测评结果发布.国内首批纯电动乘用车能效测评结果发布.2025-09-27

我国明年起对纯电动乘用车 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证券时报.2025-09-27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09-27

国内首批纯电动乘用车能效测评:“一级能效”认证率超九成.新浪财经.2025-09-29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中国政府网.2025-09-29

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25-09-29